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写了工作地点包括青岛和聊城,那么您实际工作地点一直在青岛并不会构成违约行为,如果公司突然要求您前往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地点工作,并且这个地点与您的居住地较远或有其他不便因素,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自己的疑虑和困难,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拒绝前往该工作地点,但需要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您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沟通,解释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如果公司能够理解并尊重您的意见,并给出合理的安排和解决方案,那么您可以继续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如果公司坚持要求您前往工作地点,并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合法维权的途径。
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您应该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但如果公司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您可以拒绝并寻求解决方案,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都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