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亮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明亮,男, 十九岁, 甘肃省泾川县人。原系甘肃省平凉市柳湖乡保丰村农民。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晚八时许,被告人孙明亮偕同其友蒋小平去看电影,在平凉市东关电影院门口, 看到郭鹏祥及郭小平、马忠全三人尾追少女陈× ×、张× ×,郭鹏祥对陈× ×撕拉纠缠。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 与郭鹏祥等三人发生争执。争执中, 蒋小平动手打了郭鹏祥面部一拳,郭鹏祥等三人...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文兵故意伤害案【裁判摘要】被告人受雇佣,召集并带领其他人去伤害被害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他人实施的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超出被告人的犯意,且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刑复字第 35号被告人陈文兵,男,1974年4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岚皋县人...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海生故意伤害案【裁判摘要】被告人的行为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主观恶性较小,伤害手段一般,犯罪情节轻微,可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4)刑复字第239号被告人王海生,男,1952年8月2日出生,汉族,河北省平山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平山县庞家铺村。2002年4月12日被逮捕。现在...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诉杨逸章故意伤害案【裁判摘要】行为人殴打他人并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生前患有严重疾病,行为人的殴打行为不是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仅是被害人死亡诱因的,行为人不应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指导性案例226号陈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虐待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4年5月30日发布)关键词刑事/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未成年人/家庭成员/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裁判要点1.与父(母)的未婚同居者处于较为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家庭成员”。2.在经常性的虐待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严重暴力,主观上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