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三批)(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9次会议通过,目录中所有应废止的司法解释自2000年7月25日起不再适用。)法释〔2000〕20号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2月28日起不再适用)法释〔2001〕32号 序号1的废止理由中,“公布了”应为“公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五批) 法释〔2002〕6号(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3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废止的司法解释自2002年5月29日起不再适用。)法释〔2002〕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2002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4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9日起施行。)法释〔2002〕34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0)甘刑他字第536号《关于死缓生效日期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已于2019 年5 月 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 年7 月20 日起施行。 2019 年7 月8 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 法释〔2019〕11 号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