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边三菱制药株式会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裁判摘要】 对于化学产品发明,应当完整地公开该产品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即使是结构首创的化合物,也应当至少记载一种用途。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该发明能够实现所述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则说明书中还应当记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
郑诗琦诉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被保险人将约定用途为“非营业个人”的被保险车辆出租给他人,并允许承租人通过网络向不特定用户转租,系以获取租金收益为目的的商业性使用,改变了保险标的的用途,且超出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预见或应当预见的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属于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原告:郑诗琦,男,1986年7月27日出生,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