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1992〕22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法释〔1998〕5号(199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970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4月25日起施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晋高法〔1996〕148号《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如何理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