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执行两个 “补充规定”的通知高法明电(198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自 1988年 1月21日起公布施行。为了正确执行这两个 “补充规定”,特作如下通知:一、对在两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规定》中有关几类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88〕高检会(研)字第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24号为依法惩治非法从国外、境外进口有害废物,危害我国环境,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审理有关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如下: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