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不实应当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3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1995〕194号《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不实,应否承担公司资不抵债的还款责任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金融机构根据行政机关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为该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已于2010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3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201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