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可否担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批复一九八四年一月十一日 〔83〕民他字第37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关于审判人员可否担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请示收悉。经我们研究认为: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税务人员参与偷税犯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法(研)发〔 1988〕29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你们《关于对税务工作人员参与偷税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纳税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纳税人财物为纳税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论处;非法所得虽未达到追究受贿罪的数额标准,但情节较...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关于人民法院离退休审判人员不得担任参与自己审理过的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批复法(民)复〔1990〕1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黑法民字( 1989)148号《关于人民法院离退休审判人员可否担任自己审理过的民事案件的上诉审、再审、提审的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的离退休审判人员对曾经参与审理过的案件,...
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中几个问题的批复法(研)复〔1990〕8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9)粤法刑一文字第13号《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遇到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罪犯在劳改期间又重新犯罪的,能否适用《决定》从...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依法及时处理偷税、抗税和殴打、伤害税收人员的犯罪分子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那些触犯刑律的偷税、抗税和殴打、伤害税收人员的犯罪分子。通知指出,近来,一些地方偷税、抗税案件增多,甚至不断发生殴打、伤害税收干部的事件。为了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税收人员的人身安全,通知要求各级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法(研)发〔1987〕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 1988年8月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原今天,我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谈谈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大家知道,自从台湾当局放宽去台人员回大陆探亲的限制以来,去台人员和台胞回大陆探亲、旅游的越来越多,诉讼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也逐渐增多。如何处理好这些案件,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劳教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三年内犯罪是否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批复法复〔 1993〕2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沪高法研(1992)68号《关于未成年的劳教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三年内犯罪是否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机倒把犯罪案件的规定》的通知法(研)发〔1989〕5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级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各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各海事法院:现将《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机倒把犯罪案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89年3月15日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法发〔2000〕5号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及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