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需要再审而又发现遗漏了诉讼第三人的案件应指令哪一审法院按什么程序再审问题的批复法(研)复〔1986〕18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6)青法经发字第3号请示收悉。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业经二审终审的经济纠纷案件,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但又发现原来的一审、二审遗漏了诉讼第三人,应指令哪一审法院按什么程序再审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收费几个问题的批复法(司)复〔1986〕22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5)鲁法民字第36号《关于民事诉讼收费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在进行调解时,第一审的诉讼费如何负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一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问题后移送有关部门,是否退还预收的案件受理费的批复法(司)复〔 1986〕29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黔法〔 1986〕17号“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移送有关部门后,是否退还预收的案件受理费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时,对当事人所预...
关于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法(研)复〔 1988〕8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 87)冀法(经)请字第 3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生效裁决或者不服仲裁机关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在受理案件后,如发现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命令公布施行。据此,现对有关设立海事法院的几个问题决定如下:一、在以下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四年八月三十日)一、管辖问题管辖是确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分工的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认真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关于管辖的各项规定,坚持“两便”原则,妥善解决管辖中的争议。(1)一方当事人是受诉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或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案件,可按民诉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七日)一、管辖问题(一)经济合同案件的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的地点,一般是指合同标的物交付的地点。合同签订地是指订立合同的地点。经济合同案件,原告向合同履行地...
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1989)法民字第20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辽法(88)民请字第 1号请示收悉,以研究,现答复如下: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
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法(经)函〔1989〕53号劳动部:你部劳力函字〔1988〕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下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适用法律问题的补充通知法(研)发〔 1986〕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院法院、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据不少地方反映,近年来,一些曾因盗窃几次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盗窃分子,又一再进行撬锁、扒窃等活动。这种案件有时查出的盗窃数额不是很多,但破坏社会秩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