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是否受理治安行政案件的批复法(研)复〔1987〕34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7)京高法字第132号《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是否受理治安行政案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即:铁路运输法院不受理治安行政案件,凡是铁路公安机关裁决的治安行政案件,当事人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向最先作出裁决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法(交)发〔1990〕8号为了明确铁路运输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对案件管辖的分工,及时审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维护铁路运输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特对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二、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三、由铁路处理的多式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4〕25号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现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作出如下解释,供在审判工作中执行。一、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铁路法第十七条中的“实际损失”,是指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货物、包裹、行李实际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公发〔1999〕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治安状况和盗窃案件特点,现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二、个人盗窃公私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7)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人民法院依法可以裁定扣押铁路运输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应当予以协助。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写明:要求扣押货物的发站、到站,托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0年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6日起施行。2010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5号为正确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已于2012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2012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法释〔2012〕10号为确定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年10月27日印发,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现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中华人...